关于推荐2024年度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的通知

各学部(院)、直属系、重点科研机构:

2024年度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以下简称院奖)的推荐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院奖坚持“四个面向”,重点奖励在产出关键性、原创性、引领性重大科技成果、抢占科技制高点的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院属单位科研人员和创新团队。据科技创新的特点,院奖分别设立4个奖项,包括个人成就奖、基础研究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攻关奖。

个人成就奖获奖者,应在中国科学院工作十年以上,一直活跃在科技前沿,取得重大创新成就,对国家和中国科学院相关学科领域发展做出卓越贡献。

基础研究奖获奖者,应为近五年内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重大科学发现和原始创新成果,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影响。

技术发明奖获奖者,应为近五年内在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方面获得高价值知识产权,通过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科技攻关奖获奖者,应为近五年内在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在解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或保障国家安全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授奖标准依据“院奖条例及实施细则”(附件1

二、推荐方式

院奖实行推荐制,由中国科学院直属单位和符合规定条件的科技专家等限额推荐,不受理自荐。我校可推荐1个候选者。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奖者可推荐1个通用领域候选者,5名及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领域知名专家可联名推荐1个通用领域候选者,奖项类型不限。对在承担国家科技攻关及抢占科技制高点重大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团队,可由3家及以上院直属单位联合推荐;院机关相关业务部门可推荐1个候选者。

已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不得被推荐为个人成就奖候选者。已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不得被推荐为院杰出成就奖的基础研究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攻关奖。已获院杰出成就奖个人成就奖的,不得被推荐为个人成就奖候选者。已获院杰出成就奖的,两年内不得被再次推荐。连续两年被推荐为院杰出成就奖未获奖的,须暂停一年。同一候选人当年只能被推荐一个奖项。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于919日中午12:00前提交《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奖励申报审批表》(附件2)、《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推荐书》(附件3)至科研部。所有推荐渠道的候选者均须按时向科研部提交以上材料。后续安排待推荐名额确定后另行通知。

通用领域联系人:殷  骞  电话:63601956Emailyinqian7@ustc.edu.cn

专用领域联系人:周文胜 电话:63602225Emailwshzh@ustc.edu.cn



附件1.中科院杰出成就奖条例及细则.zip

附件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奖励申报审批表-院杰出成就奖.doc

附件3-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推荐书.zip


上一篇:下一篇: